2020年1月23日 星期四

移民與回流 (027) - 在香港申請加拿大家庭團聚類別移民的日程參考

若要由零開始放棄一齊去申請移民,大多數未必坦然會走出一步去面對未知的未來,始終香港有其簡單和低的稅制。若另一半是加籍人士,那回流和移民的決定會變得簡單了,那只需加籍人士去擔保另一半在加拿大的生活便可,但都要經過申請程序和付費,若當局對申請人有懷疑,過程中或者需要面見移民官。

有些人會問究竟在香港提出申請好,還是落地後才申請家庭團聚移民好呢?其實兩種方法都是可以的,那要視乎你的移民計劃、落地準備和資產轉移是否已經準備妥當,若已準備就緒,隨時可以起程,又或者另一半(擔保人)已回到加拿大定居,這種情況就可以落地後便提出入籍申請和工作簽證 (工作簽證大約需時三個月完成),整個入籍申請大約需要十個月至一年左右去完成,好處是等候獲批綠卡期間,你已經可以工作和開始儲在加拿大生活的日子(俗稱移民監)了。

以我們為例,因在香港仍有繁重的工作,未來家庭成員的生活安排和家居雜物的收拾仍未準備妥當,所以在香港提出入籍申請會較為恰當,而且會有多些時間去準備。不過,在提出入籍申請之前,建議家庭先飛一趟加拿大,留下一些腳毛證據,因為在申請的後半段,移民局會要求申請人提交一封書信文件,去證明移民離開香港和留於加拿大定居的決心。在香港提出加拿大家庭團聚類別的入籍申請,大約需要九個月左右的時間。當然,申請過程的快慢要視乎遞交的文件是否齊全,婚姻和由18歲起計的個人履歷是否有疑點,打指紋、身體檢查和良民證申請是否有把握時間去進行等等。

今篇我就分享我在香港提出入籍申請的日程表 (下圖),以供大家參考。由於我們有落地時間表和計劃,所以在回應移民局的文件要求,都刻意按日期去部署回應,以便得出我們期望的效果,例如:最後落地限期。

Add row35, "Bulletin 2" was received by email, 2020-03-18

- 待續 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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