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稅務條例,薪俸稅納稅人若離開香港居住需最遲一個月前向稅局辦理清稅手續。若你是因移民離開香港向公司辭職,公司最後會扣起一個月糧和俾張IR56G,待你完成清稅後才發還糧款。
每個移民回流家庭看似有差不多的問題,其實條件不同,差異會很大。就清稅這一環,我已跟大多數的家庭不同了,所以有問題便直接 email 問稅局,最後就根據它們的回覆帶備所需文件的正副本去稅局辦理清稅手續。
因為任職合約工關係,離開機構時只是基於完約原因,所以並沒有甚麼所謂的離港IR56G稅務表格,只得IR56F。此外,基於家庭情況,未來仍有其他項目需要兩地報稅和繳稅,最初曾懷疑是否需要清稅,個人覺得短暫的清稅看似意義不大。不過,稅局的回覆是本人需要獨自先清稅,並需帶備所需文件的正副本,因為要留低副本給稅務主任評稅。
因上一個課税年度的報稅資料已於網上遞交,所以今次清稅便要即場填報新課税年度表格。建議大家上稅局前計劃好兩夫婦的免稅額分配,減低即場填表時的失誤和用盡免稅額,如果收入牽涉至加國稅務,便要更加留心分配。
由於是清稅關係,除交低IR56G / IR56F,你要交一封離港清稅聲明文書,那註有你的全名和HKIC,寫下離港日期和清稅申請。此外,稅局會要求你交低上一年度和新年度的扣稅證明,例如學費單、考試費、慈善損款、供樓免稅額、年金計劃等等 (如有)。整個清稅過程,包括填寫報稅表和面見評稅主任,需時個半小時。完畢後,新的清稅稅單將於約一星期後收到,你可以選擇親身上稅局拿稅單。繳稅限期只得兩星期,好好把握時間啦❢
- 待續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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